日前有一對姊弟,為了母親的遺產分配鬧上法院,不過弟弟卻出面喊冤,已經20年沒有見過姊姊,讓遺產分配變得複雜。
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巫姓一家4口在老父親離開後,剩下母親獨自撫養姊弟2人。
某天女兒因和母親起了爭執負氣離家,一走就是20年,期間從沒回來過,對家中母親和弟弟不聞不問。
直到2017年9月,巫家老母親因病離開,但此時依舊找不到姊姊,還曾登報尋人,希望姊姊速與胞弟聯絡處理一切事宜,
不過母親的後事都已辦完,姐姐仍沒有現身,無奈弟弟便拿著母親的證件,將名下約467萬的現金領出,轉存於自己名下。
沒想到此時姊姊突然現身,且一開口就要求和弟弟分家產,
而弟弟認為多年來都是他在照顧母親,並負擔了一切費用,拒絕將家產分給姐姐,她一氣之下將弟弟告上法院。
事後交由高雄地院審理發現,雖然弟弟聲稱母親的遺產是拿來處理醫藥費等,但法官依照單據只查到他支出了10幾萬元,
且登報後也沒有等姊姊現身,就將遺產全數轉到自己名下,判巫男偽造文書10個月,緩刑3年。
最後弟弟同意將家產照法律規定,分一半給親姊姊才和解。
雖然應按照法律分配,但姊姊多年來都沒有和家人聯繫也是滿不應該的,大家怎麼看呢?